資源描述架構模型暨語法規格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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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B:傳送資源描述架構   附錄 D:參考

附錄 C:使用上的注意

C.1. 屬性名稱

資源描述架構序列化與縮寫的語法使用延伸標記語言作為它們的編碼方式。延伸標記語言的元素及屬性是大小寫有別的,所以資源描述架構的屬性名稱也是大小寫有別的。這份文件並不會要求任何特定格式的屬性名稱,只要求屬性名稱是合法的延伸標記語言的名稱就行了。

對於 RDF 自己擁有的識別符號而言,RDF 採用了所有屬性名稱使用 "InterCap style" 的習慣。也就是說,屬性名稱的第一個字母是及剩下的字是小寫的,像是 subject。當屬性名稱是合成字或是某些字的一部份,除了第一個字之外(第一個字母小寫),每個字的第一個字母都是以大寫連在一起,並且沒有額外的標點符號,像是 subClassOf。

C.2. 名稱空間的統一資源識別符號

對於所有的屬性來說,資源描述架構建議採用延伸標記語言名稱空間機制以實作全域的統一資源識別符號。此外,名稱空間的名稱也可做為相對應詞彙描述的識別符號,在[統一資源識別符號]5.2節,解析相對參考成為絕對形式中,也規定一種演算法把名稱空間的名稱解析成絕對的形式。
An RDF processor can expect to use the schema URI to access the schema content. This specification places no further requirements on the content that might be supplied at that URI, nor how (if at all) the URI might be modified to obtain alternate forms or a fragment of the schema.